编辑: NaluLee 2016-04-18
AUPU GROUP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as an exempted company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00477) ANNUAL REPORT

2014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 奥普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477) 年报

2014 AUPU GROUP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ANNUAL REPORT

2014 奥普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公司资料 主席报告书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 董事会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资料概要

02 04

07 11

14 30

39 41

43 44

46 47

49 104 目录

02 董事 执行董事 方杰 (主席) 方胜康 (总裁) 吴兴杰 非执行董事 卢颂康 林晓峰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德龙 沈建林 甘为民 审核委员会成员 吴德龙 (主席) 沈建林 卢颂康 甘为民 薪酬委员会成员 沈建林 (主席) 吴德龙 方胜康 甘为民 提名委员会成员 甘为民 (主席) 沈建林 吴德龙 方杰 方胜康 核数师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香港 金钟道88号 太古广场一座 35楼 公司秘书 陈家发 法定代表 方杰 方胜康 股份代号

00477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

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中国的总办事处及主要业务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浙江省 杭州 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21号大街210号03 香港主要业务地点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58至64号 帝后商业中心六楼A室 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Royal Bank of Canada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4th Floor, Royal Bank House

24 Shedden Road,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10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 主要往来银行 中信银行 杭州天水支行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体育场路345号 中国农业银行 文三路支行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文三路121号 中国工商银行 (亚洲) 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花园道3号 工商银行大厦34楼 交通银行 杭州下沙支行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6号大街6号 公司律师 有关香港法例 欧华律师事务所 香港 中环 皇后大道中15号 置地广场 公爵大厦17楼 有关开曼群岛法律 Conyers Dill &

Pearman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网站 www.aupu.cn

04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 ( 「董事会」 或 「董事」 ) 提呈奥普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或 「奥普」 ) 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财政年度之年度报告,并代表董事会向本公司各位股东以及关 心本集团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零一四年是本集团经营改革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奥普重拾增长势头并带来可持续性增长的首年.於报告 期内,本集团致力於加强市场管理和提升代理商伍建设,顺应管道变革的趋势,推动了市场快速和持续的 增长. 业绩回顾 在公司治理、品牌提升、新品上市和管道变革的共同推动下,本集团在二零一四年实现了销售和利润的可 观增长.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营业额约人民币784,263,000元 (二零一三年:人民 币620,304,000元) ,相对去年同期增长26.43%;

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170,248,000元 (二 零一三年: 人民币81,994,000元) ,较去年增长107.63%.每股基本盈利约人民币0.16元.由於行销运营机制变革和管道调 整,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人力资源成本为人民币37,585,000元 (二零一三年:人民币 38,591,000元)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41,647,000元,本集团的 库存得到有效控制,金额为人民币69,937,000元,平均周转天数为52天. 分派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 (星期五)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发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10港元 (二零一三年:人民币0.025元) .该建议派发之股息将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或之前派付,惟须待股东在即将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星期三) 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 ) 上批准后方可作实.至此,本集团派付二零一四年度股息累计每股0.16港元,派息比率为本年度股东应占溢利 的约78.55% (二零一三年:6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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