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6-04-19 |
(一)》中声明的事项及使用的简 称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4 第一部分 反馈意见答复
一、《反馈意见》1:申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 超过 57,500 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相关交易费用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四 个研发项目.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募投项目是否还需要履行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如是,请补充披露进展情况.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新购房产的具体性质,是 否符合我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03)结合君天恒讯未来发展战略,行业技术 演进趋势和现有技术储备等,补充披露四个研发项目建设的必要性.04)上述四个 研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预期收益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内部收益率、 投资回收期等.05)业绩承诺中不包含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所产生收益的具体措 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募投项目是否还需要履行其他前置审批程序,如是,请补充披露进展情 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各募投项目已取得的政府备案等文 件具体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件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8]0081 号 《深圳 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
2 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埋嵌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8]0082 号 《深圳 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
3 大功率电机驱动电源器件的模块化项目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8]0072 号 《深圳 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
4 高可靠性电机控制隔离通讯模块化项目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8]0073 号 《深圳 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
5 高压功率 mosfet 模块化项目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8]0074 号 《深圳 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 经信达律师核查相应的募投项目资料, 本次交易涉及的各募投项目均不属于 《工 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 企注字[2015]65 号)规定的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程序的项目.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与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相配套的环保审批监管制度的通知》(深人环规[2014]3 号)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各募投项目属于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服务行业项目,不属于政府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批复的管辖范围.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各募投项目已取得政府有权部门的备案, 本次交易各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新建房屋建筑物,无需履行用地、规划、建 设施工等有关报批程序,不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因此,本次交易各募投项 目不存在其他需要履行的政府前置审批程序.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新购房产的具体性质,是否符合我会关于募集资 金使用的规定.
1、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新购房产的具体性质 根据君天恒讯提供的募投项目涉及购买房产的预售房合同资料,合同中关于新 购房产的性质载明情况如下: 建筑位置 载明房产用途 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二期 C 栋28 层2801 号房 办公 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二期 C 栋28 层2802 号房 办公 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二期 C 栋28 层2808 号房 办公 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二期 C 栋28 层2809 号房 办公 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二期 C 栋28 层2810 号房 办公 根据君天恒讯提供的关于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二期的深房许字(2016)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