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6-04-20 |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 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 对按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 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 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件中进行承诺.
4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 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 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未提供, 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 约定执行.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3万元. 交款方式:投标人将从本公司基本帐户转入,本项目不接 受其他形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营门口支行. 银行账号:
1289 0215
7310 501 .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月26 日15时00分(投标保证 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8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 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
电话:028-61993367
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
电话:028-61993367
1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介 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 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
电话:028-6199336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广场
18 号光海
6 楼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供应商支付.
11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供应商询问 答复.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
电话:028-6199336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广场
18 号光海
6 楼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
电话:028-6199336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广场
18 号光海
6 楼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 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