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6-04-21 |
十、基金的投资.48 十
一、基金的业绩.60 十
二、基金的财产.61 十
三、基金资产的估值.62 十
四、基金的收益分配.68 十
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0 十
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3 十
七、基金的信息披露.74 十
八、风险揭示.81 十
九、基金终止与清算.87 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 二
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9 二十
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5 二十
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3 二十
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25 二十
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7 二十
五、备查文件.128 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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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 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或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 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 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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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联安鑫发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