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6-04-30 |
3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56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5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8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74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7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9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5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2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4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
115 山西证券裕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 第一部分 绪言 《山西证券裕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西证券裕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山西证券裕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 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证券裕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或 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山西证券裕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5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山西证券裕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山西证券裕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