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6-05-02 |
4、转股完成日以及损益承担 1)各方同意, 治丞智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变更登记之日为转股完成 日. 2)各方同意, 转股完成日以前的滚存利润或累计亏损均由转股完成日后的治丞 智能全体股东享有或承担.
5、公司治理 1)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治丞智能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景兴纸业有权委派
3 名董事;
治丞智能设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各
1 名,由景兴纸 业提名,由董事会任命.治丞智能应于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 前述人员的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2) 各方同意,对于涉及任何治丞智能的以下事宜的决议,须经受让方所委派 的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实施: (1)治丞智能及其子公司与任何股东或股东关联方进行的任何关联交易;
(2)治丞智能及其子公司单笔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投资及出售 等) 、或任何合同(但日常经营中的采购和销售合同除外)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的 交易,或对治丞智能有重大影响的交易. 3) 各方同意, 对于涉及任何治丞智能的以下事宜的决议, 须经包括受让方在 内的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1)治丞智能修订公司章程;
(2)治丞智能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治丞智能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治丞智能股权结构的任何变动;
(5)治丞智能主营业务的重大变更;
(6)治丞智能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制定及修改;
(7)治丞智能年度预算、决算、经营计划的制定及修改;
(8)治丞智能董事会人数和董事成员的变更;
(9)治丞智能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对外担保;
(10)治丞智能及其子公司单笔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投资及出 售等) 、或任何合同(但日常经营中的采购和销售合同除外)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 万的交易,或对治丞智能有重大影响的交易.
6、利润分配 转让方及潘治丞确保,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治丞智能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