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6-05-07 |
13 终止.在下述任一情形下,任何一方可按其选择因故全部或部分终止任何有关的服务计 划:(i) 如果另一方未履行本条款与条件或任何有关服务计划项下的任何实质条款或条件,而且在 收到上述违约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未纠正该违约;
(ii) 如果在破产、资不抵债或 其他债务人救济法律项下针对另一方提起任何法律程序,或另一方寻求破产、资不抵债或其他债 务人救济法律项下的保护,或(iii) 另一方成为资不抵债或解散.此外,如果宝利通雇员或指定服 务代表之外的任何人未经宝利通事先书面同意改动宝利通产品,或以任何方式使之不安全(按宝 利通的指示对宝利通产品作出的调整或按适用的产品文件中的规定计划作出的调整,不构成本条 所说的改动或修改),宝利通可以以此为由终止任何适用服务计划的全部或一部分.除本第
13 条规定的情形外,每一项服务计划在适用的服务期内均是不可撤销的. Simplified Chinese
2009 年版 宝利通全球支持服务 第7页共
13 页 保密 (Rev. 01-04-2006 v1) global_services_tnc_simplified_chinese.pdf.doc
14 赔偿. 每一方应就其自身或其雇员的疏忽引起的一切人身伤亡索赔、诉讼、损失、费用、 判决和责任(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对另一方进行赔偿,为其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受偿方应迅速 将任何该等索赔通知赔偿方,授权赔偿方对索赔进行辩护与和解,并应按赔偿方的要求向赔偿方 提供合理的信息与协助,费用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