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6-05-10 |
甲乙双方需严格执行各项协议 条款、服务政策、服务规范标准及各类服务管理规定. 本合同正文 页 ,附件 页,共页.
一、服务单位的确立 第一条 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平台附属公司、 甲方已经存续或拟成立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其他分支机构等(以下统称 关联机 构 )无需另行申请获得乙方的授权,将根据本协议之约定自动成为乙方在关联机构所在地的授权 服务单位. 第二条 甲方及其关联机构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安装(清包工) 、维修及咨询等售后服 务义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条甲方有权代表其分支机构与乙方进行统一结算,并安排资金和票据的往来,双方按照交 易实质确认和承担财务和税务等相关义务.
二、 服务承诺与服务规范 第一条 甲方制定统一的服务承诺和服务政策, 并确保甲方及其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在作业过程 中严格执行,加强对违规的检查处理. 签约用户请打印协议,签订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提交我司,回传
2 第二条 甲方以提升顾客满意度和提高服务时效为原则,按照甲方制定的《服务规范》和《作 业规范》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三条 乙方支持并同意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品牌形象及利益的提前下, 开展个别甲方所提供服 务之外的且围绕顾客体验增值的经营活动,如家电延长保(包)修服务、增值产品推广等. 第四条 乙方支持并同意甲方开展材料配件网上商城平台服务, 甲方材料配件网上商城为厂家、 服务商、用户提供安装维修服务过程中所需要辅材配件并保证提供商品质量.
三、名词定义 第一条 售后服务:指商品出售以后进入消费领域,经营者仍继续向用户提供的诸如送货、 安装、维修、退换、保养等各项劳务性服务.本协议中,特指乙方授权甲方所从事的,家用电器、 家用电子类商品的售后设计、安装、维修、调试、保养、退换货、延保等服务. 第二条 售前不良品:指用户购买商品,开箱后发现商品外观存在瑕疵或性能存在故障、瑕 疵的商品. 第三条 售后不良品:指用户购买的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性能故障或瑕疵的商品. 第四条 安装:指的是完成产品从拆包到组装,调试,最终用户可以正常使用的过程. 第五条 维修: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由作为产品生产商、销售商向其产 品用户提供的保修期内的产品故障修复的过程. 第六条 延保:指用户购买乙方的家电延期保修服务后,乙方授权甲方为用户提供法定保修 期外、延期保修期内的免费保修业务.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在全国
2871 个县、区、市、旗、自治州提供家电售后服务. 第二条 如需甲方提供乙方机器原配置外的安装材料、维修配件,或者安装、移机等涉及需 要打孔(排烟孔、玻璃开孔、灶台开孔、穿墙孔)、破拆、排线等情况的,甲方有权按其公司内部 标准向用户收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