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6-05-12 |
171 条及其相关的附属法例的有关条款,并同意确保客户及 任何其他有关人士将会遵守该等条款. 3.8 客户明白凡本公司以代理人身份售卖证券,不得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或透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所传达或 接受任何属卖空指示的指示,除非本公司按照 证券及期 货条例 的有关规则订明的时间内,已从客户或(如该指 示是为其他人的利益或代其他人作出)该其他人士收取 根 证券及期货条例 规定作出之以文件形式提供的如 此订明的资料(如有的话). 3.9 客户明白及同意本公司可使用电话录音系统将与客户及 Client Agreement
201806 3 客户的获授权代理人等的对话交谈录音.客户声明及保 证每个获授权代理人亦同意本公司进行此等录音. 4. 电子交易服务 4.1 本公司可向客户提供按照本公司 电子证券交易服务协 议书及 股票期权客户协议书 内指明的条款及规定而提 供的电子交易设施及服务 (统称 电子交易服务 ). 4.2 电子交易服务纯粹是为著提供参考信息而向客户提供由 第三者所发布的有关证券、衍生产品、互惠基金及其他 投资产品的信息.由於市况波动及数凸炭赡艹 现的阻延,有关的报价可能并非该等产品的实时市场报 价.尽管本公司相信该等信息是可靠的,但它没有任何 独立的基础可以核证或反驳有关方面所提供的信息的准 确性和完整程度. 4.3 电子交易服务所提供的信息是按照 现况 及 现时所供 应 的基础而提供的,及本公司不会担保该等信息的及时 性、次序、准确度、充份程度或完整程度.本公司没有 就该等信息作出任何保证. 4.4 客户现特明确承诺如客户终止为本公司客户时, 他/它将 不再有权使用本公司向客户提供之电子交易设施及服务, 包括并不限於任何海外服务者供给本公司之任何海外服 务. 5. 证券文件 5.1 为客户购买的证券将会交付给客户(或依客户指示),但:(a) 该等证券须已全数付清代价;
及(b) 该等证券并没有受到任何留置权约束,及/或并非由 本公司或致富集团持有作为抵押品. 5.2 本公司的客户证券及客户抵押品所获取的对待及处理须 符合 证券及期货条例 及其有关规则条文的规定,因此 不时代客户收取的有关证券将被存放於在认可财务机构、 获 监察委员会 核准的保管人或另一获发牌进行证券交 易的中介人处开立而为持有有关的客户证券目的而在香 港开立及维持的独立帐户作稳妥保管或以客户或致富集 团的名称登记. 5.3 本公司将不会向客户交还其原先所交付或存放的证券, 而只会向客户付还同一类别、面值、名义数额及等级的 证券. 5.4 凡由本公司代客户持有的证券并不是以客户的名义登记, 则任何就该等证券的应计股息、分派或利益将会由本公 司代收,然后记入客户的帐户.本公司亦可依照客户事 先的具体指示,就该等证券而代其行使表决权. 5.5 在 证券及期货条例 及其有关规则的规限下,客户授权 并同意不时代为收取或持有的证券及证券抵押品可按本 公司认为适当的方式去对待及处理.客户明白该些证券 及证券抵押品可能受第三者的留置权或押记所约束,而 该等留置权或押记必须於解除后,该些证券或证券抵押 品才可以被退还予客户.客户亦同意本公司有权为其本 身的益处保留及无须向客户交代源自任何本公司向第三 者为任何目的借出或存放客户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所获 取的任何收费、收入、回佣或其他利益. 5.6 本公司的客户款项所获取的对待及处理须符合 证券及 期货条例 及其有关规则条文的规定,因此不时代客户收 取的有关款项将被存入在认可财务机构或获 监察委员 会 批准的任何其他人士处开立而为持有有关的客户款 项目的而在香港开立及维持的独立帐户.客户同意,除 另文明述外,本公司有权为其本身的益处保留及无须向 客户交代任何代为持有的款项所产生的利息款额. 5.7 在 证券及期货条例 及其有关规则的规限下,客户代表 自己持续授权本公司及致富集团 (於无义务的情况下) 於两个或以上客户於本公司及致富集团开设的帐户(无 论是任何性质及是否个别或联名的帐户)之间进行款项 转拨而无需客户任何进一步的同意或被知会,藉此清算 或减低客户须向本公司或致富集团所须履行的责任或偿 付的债项. 5.8 在不影响本公司的任何其他权利及补救方法的情况下, 客户同意本公司可处置或促使致富集团处置任何不时代 客户收取或持有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以解除由客户或 代其对本公司、致富集团或第三者所负的法律责任. 6. 付款 6.1 如本公司代客户执行买入或出售交易,客户将要在本公 司要求之时或在到期交收日按照本公司或有关的交易所 或结算所的要求向本公司支付已结算的款项或以可交付 的形式向本公司交付证券. 6.2 如果到该时间或日期客户未有履行上述 6.1 段之规定, 本公司获得客户授权根渚宰们槿: (a) 如属买入交易,转移或出售客户帐户内任何的证券 (包括该等已购入的证券)以履行该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