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6-05-20 |
1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CMBSZTGF2018040 资产委托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 资产管理计划当事人 资产委托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法定代表人: 周竹平 办公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 邮编:401258 联系人:孟祥云 联系
电话:135
0174 3200 传真:023-68873189 资产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春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21 层 邮编:
210000 联系人:陆云杰 联系
电话:025-83387084 传真: 资产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崔家鲲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万盛街
36 号招银大厦 办公地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万盛街
36 号招银大厦 邮编:215000 联系人:时欣
电话: 0512-69869220 传真: 0512-69869274
3 目录第一条 释义.
2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4 第三条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6 第四条 反洗钱义务.10 第五条 委托资产.10 第六条 管理期限.14 第七条 产品类型、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比例、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
14 第八条 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16 第九条 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6 第十条 资金清算与交收安排.19 第十一条 会计核算与资产估值.21 第十二条 对账与报告义务.24 第十三条 投资监督.25 第十四条 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税费.26 第十五条 期末资产清算.28 第十六条 保密事项.29 第十七条 文件档案的保存.30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30 第十九条 免责条款.30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31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34 第二十二条 其他事项.34 附件一:划款指令授权书及预留印鉴样本(格式)37 附件二:初始委托资产清单(格式)39 附件三:业务联系表暨有关业务联系部门和具体操作人员授权名单(格式)41 附件四: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格式)42 附件五:单一资产管理合同投资监督事项表.43 附件六: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格式)45 附件七:关联方名单.46 附件八:电子指令启用函.49 附件九:委托资产追加和提取通知函(格式)50
1 前言 鉴于:
1、委托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符合证监会规定的私 募资产管理业务委托人主体资格.
2、管理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的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并已取得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 格 (见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 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79 号).
3、托管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并 具备证券公司受托资产托管业务资格.
4、委托人委托管理人作为投资管理人,管理委托人提交的委托资产,委托 托管人作为受托资产托管人,管理人与托管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5、管理人已经向委托人详细了解:委托人的身份、资产与收入状况、资产 来源、投资经验、风险认知度与承受能力、投资偏好和对相关法规的了解程度等 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