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6-06-01
1 国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06号文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目标ETF ) 的联接基金,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采用开放式运 作方式.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

4、 本基金募集期自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3月9日,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 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 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 日起计算.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 并及 时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全额缴款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 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者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00 元(含认购费) .但各 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认购申请受 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7、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公 告 七

(三)销售渠道 .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交易 账户类型可以是指定银行卡、资金账户、存款账户等,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募集期内, 销售机构可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开户及认购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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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者可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 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可 直接认购本基金.

10、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主 动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 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投资者亦可通过 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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