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6-06-14 |
17、 《NAFMII 主协议(凭证特别版) 》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 交易主协议(凭证特别版) 》 .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富通 CP001 联合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说明书 第3页
第一节 本期凭证创设情况
一、创设机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Bond Insurance Co.,Ltd 中文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Zheshang Bank Co., Ltd.
二、本期凭证创设基本情况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富通 CP001 联 合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以下简称 本期凭证 )已经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 )创设备案.本期凭证名义本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12,000 万元,信用保护期限为
365 天.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富通 CP001 联合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说明书 第4页
第二节 凭证的创设条款及相关安排
一、凭证的创设条款 以下为本期凭证创设条款, 为了解本期凭证的全面情况,投资者应阅读本创 设说明书全文. 创设机构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凭证全称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富通CP001 联合信用风险缓释凭证 投资者范围 拟认购富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银行间 债券市场投资人,并已签署《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主协议(凭证特别版) 》 .其中,未在交易商协会备案为信用风险 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或一般交易商的,需在交易达成后
30 个自 然日内备案成为一般交易商 名义本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簿记建档日
2019 年【1】月【9】日 信用保护费支付 日2019 年【1】月【14】日,具体以本期凭证《正式配售确认及信 用保护费支付通知》通知日期为准 凭证登记日
2019 年【1】月【14】日 上市流通日
2019 年【1】月【15】日 参考实体 富通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债务 富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19 富通 CP001) 信用保护期限
365 天 起始日 /保护起始日
2019 年【1】月【11】日 约定到期日 /保护到期日
2020 年【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不另计利息 约定到期日适用 营业日准则 适用 信用保护买方 本期凭证持有机构/投资人 信用保护卖方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保护费费率 根据本期凭证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信用保护费簿记 建档费率区间(年化) 【1.8】%-【3.0】% 计费年度天数
366 天(闰年)/365 天(非闰年) 付费方式 前端一次性支付 营业日 北京的商业银行正常营业时间 营业日准则 下一营业日 参考比例 100% 持有份额登记日 按照凭证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持有份额登记日当日收市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富通 CP001 联合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说明书 第5页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凭证持有机构, 均需遵守本期凭证所约定的各 项权利义务 信用事件 指参考实体发生如下事件中的一种或多种:
1、破产;
2、支付违约,宽限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