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6-06-18 |
Hong Kong Life Sciences and Technologies Group Limited 香港生命科学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8085 ) 自愿公布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出售事项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卖方与买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卖方同意根敝兴靥蹩罴疤跫蚵蚍匠鍪巯廴ㄒ婕跋鄞,代价人民币5,000,000 元将以现金偿付.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拥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 本公布乃由本公司自愿作出.根匆蛋迳鲜泄嬖虻19 章,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并不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布交易. 股权转让协议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卖方与买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卖方同意根敝兴靥蹩罴疤跫蚵蚍匠鍪巯廴ㄒ婕跋鄞,代价人民币5,000,000 元将以现金偿付.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拥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 C
1 C 协议之主要条款概列如下: 日期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订约方 (1) 生命长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并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及(2) 谢伟庭先生,作为买方. 戮鞒鲆磺泻侠聿檠笏钪⑷ぜ叭沸,买方为独立第三方. 将予出售之事项 (i) 销售权益;
及(ii) 销售贷款. 股权转让协议之代价 买方就销售权益及销售贷款应付之总代价为人民币5,000,000 元.代价将於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五日内悉数以现金向卖方支付. 代价乃由买方与卖方经参考(其中包括)(i) 销售权益(包括销售贷款)应占资产净值;
及(ii)目标公司应占截至二零一 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亏损后公平磋商而 厘定. 经考虑上述 各项及下文「进行出售 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一段 所述因素后,董 事认为代价属公平合理及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完成 完成将於目标公司就出售事项向中国有关当局完成所有必要登记及备案当日落实. 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权益,而目标公司亦不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 C
2 C 有关目标公司之资料 诚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年报所载,目标公司为本集团特别为经营酒店业务而成立之附属公司. 财务资料 以下为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之亏损(除税及非经常性项目前及后 ) : 截至 二零一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截至 二零一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经审核 ) ( 未经审核 ) 除税及非经常性项目前亏损净额
199 7,662 除税及非经常性项目后亏损净额
199 7,662 於二零一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 , 销售权益(包括销售贷 款)之未经审核资产净 值约为人民币2,100,000元. 进行出售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 团主要 从事(i)抗 衰老及 干细胞 技术业务 ;
(ii)贸 易业务 ;
(iii) 放债业 务;
及(iv) 酒店营运.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之公布,当中披露目标公司(i) 订立租赁合同,以承租人身分租赁该房产;
及(ii) 订立管理合同,以根敝兴靥蹩罴疤 件就位於该房产之酒店获取若干管理服务.酒店自二零一四年十月起试业.然而,截至本公布日期,若干设施尚未竣工,故酒店仍未正式投入营运.经考虑目标公司业务 趋势(包括但不限於酒 店房价及客户需求 ) 及销 售权益於截至二 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产生亏损净额后,董事会认为(i) 酒店业务在不明朗经营环境下对本集团不再具有商业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