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06-19 |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为全面落实智能制造 战略,更加高效地整合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业务,拟转让持有 70%股权的子 公司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晶 MIM )的部分股权.公司拟 调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华晶 MIM 部分股权转让方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方案的背景
1、为更好地把握智能制造、高端装备行业的发展机遇,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方向调整为数控机床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智能制造服务业务.公司经
2018 年8月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9月1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拟实施经调整后的业 务整合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母公司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的全部资产不再注入东莞劲胜精密电 子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劲胜精密电子 )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部 分资产对外投资等方式对母公司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进行整合, 从而更加高 效地实施整合,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增强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的盈利能力. (2)公司将所持 Janus C&
I Co.,Ltd.(以下简称 韩国劲胜 )100%股权、 华晶 MIM70%股权、劲胜技术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劲胜 )100%股权、 东莞华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程金属 )100%股权、东莞华清光学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清光学 )49%股权、东莞中创智能制造系统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中创智能 )100%股权,以增资方式注入全资子公司劲胜精密电 子的相关事项继续实施.
2、在上述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整合计划整体方案下,公司
2018 年4月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转让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 司拟向华晶 MIM 部分管理人员投资设立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崇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华崇投资 )转让华晶 MIM 的15%股权,向新余市嘉众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众实业 )转让华晶 MIM 的20%股权.根据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3914 号审计报告的 审计结果、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众联评报字(2018)第3-0014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华晶 MIM 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确定向华崇投资转 让15%股权的价格为 20,422,065 元,向嘉众实业转让 20%股权的价格为 27,229,420 元.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劲胜精密电子持有华晶 MIM35%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劲胜精密电子向华崇投资、嘉众实业转让华晶 MIM 部分 股权的相关事项尚未实施.
3、为落实智能制造发展战略,转变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更加高效地实施业 务整合,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业务 整合计划及取消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将业务整合计划调整为:公 司调整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重点发展数控机床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智能制造服 务业务,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未来采取对外投资、资产出售等方式逐步整合消 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相关资产、子公司股权. 鉴于原以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相关子公司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劲胜精密 电子增资的手续繁杂,为更加高效、有针对性地逐步实施整合,在业务整合计划 的整体框架下,公司拟未来以对外转让等方式逐步整合相关子公司股权.公司取 消将所持韩国劲胜100%股权、 华晶MIM70%股权、 香港劲胜100%股权、 华程金属100% 股权、华清光学49%股权、中创智能100%股权,以增资方式注入全资子公司劲胜 精密电子的相关事项. 上述调整业务整合计划及取消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项, 尚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