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06-19 |
二、本次调整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在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整合计划整体方案下, 为整合消费电子精密 结构件业务相关资产、子公司股权,发挥集约效应,提升管理效率,拟调整经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批的华晶MIM股权转让方案:股权转让方由劲胜精密 电子调整为公司;
股权受让方由华崇投资、嘉众实业调整为,华崇投资和宁波保 税区晶鼎泰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晶鼎泰合 )、宁波 保税区华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华景 )、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华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华莞投资 );
拟转让 股权比例由合计35%调整为合计60%. 公司拟向晶鼎泰合转让华晶MIM的30%股权,向宁波华景转让华晶MIM的15% 股权,向华崇投资让华晶MIM的10%股权,向华莞投资转让华晶MIM的5%股权.根 据东莞市广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联审字 (2019) 0001号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8〕第0678号资产评估报告对 华晶MIM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经协商确定向晶鼎泰合转让30%股权的价格为 2,647.13万元、向宁波华景转让15%股权的价格为1,323.56万元、向华崇投资转 让10%股权的价格为882.38万元、向华莞投资转让5%股权的价格为441.19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晶MIM的10%股权.华晶MIM将成为公司 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
2018 年4月23 日与华晶 MIM、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为全资/控股 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内,为华晶 MIM 的贷款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 至本公告日,该笔担保责任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因履行已签署的担保合同义务, 将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继续履行上述担保直至期满.为保障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由华晶 MIM 及除公司外的华晶 MIM 其他股东(含本次 股权转让事项拟引入的股东) ,共同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调整前股权转让方案的受让方嘉众实业系公司历任董事、 副总经理王琼 女士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嘉众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取消向嘉众实业转让华晶 MIM 股权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华晶 MIM 股权的受让方晶鼎泰合、宁波华景、华崇投资、华莞 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其转让华晶 MIM 部分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9 年1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联董事王建 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赞成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 《关于公司调整转让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方案及相关担保 事项的议案》 ,同意本次调整转让华晶 MIM 部分股权方案及相关担保事项. 公司转让华晶 MIM 部分股权方案及相关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调整华晶 MIM 股权转让方案,系以公司取消以消费 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相关子公司股权向劲胜精密电子增资事项为前提,且华晶 MIM 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