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6-06-23 |
万联证券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 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 (以下简称 《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辽宁中科的业务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财务情况、合法合规 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 对辽宁中科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万联证券推荐辽宁中科挂牌项目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 项目小组 ) 根据 《工 作指引》的要求,对辽宁中科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辽宁中科的 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独立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公司治理与 规范运作、财务与会计、企业发展战略、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辽宁中科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心技术人 员、监事、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同辽宁中科聘请的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中 推荐报告 1-5-2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等其他中介机构的的现场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了沟通;
查阅了辽宁中科公司章 程、 三会 资料、辽宁中科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审计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
了解了辽宁中科的经营状况、内控制 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规划等.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辽宁中 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 .
二、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万联证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于
2017 年10 月20 日至
2017 年10 月24 日对辽宁中科拟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 真审阅,于2017 年10 月24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共有
7 人,分别为赵向前、傅子恒(行业分析师) 、张驰、陶海华、朱慧(会计师) 、 黄小妹(律师) 、邹元元,其中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各一名.上述内核 成员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 违规记录的情形;
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
不存在持有拟推荐挂牌公司股份, 或在推荐挂牌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 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根据《业务规则》对内核机构审核的要求,内核成员经过审核讨论,对辽宁 中科本次挂牌公开转让出具如下的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