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6-06-29
关于印发叶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 动态管理办法曳的通知 浙建 〔2012〕

1 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宁波市发改委: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客观、 及时、 合理地反映建设工程价格要素的变化水平, 全 面推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进程, 我厅制定了 《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 , 现予以印 发, 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客观、 及时、 准确地反映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变化情况, 根据 《浙 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173 号)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 安装、 市政、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 房屋修缮等工程投 资估算、 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 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 竣工结算办理、 工程 计价纠纷调解处理、 工程造价鉴定等计价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和使用, 加强价格信 息工作监管, 为政府宏观决策、 规范计价行为以及造价管理提供服务. 第四条 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的内容是根据建筑市场行情, 对建设工程造价组成的人材机价格 按照规定的组价程序合理确定价格, 并通过网络平台、 网刊和其他途径适时发布价格信息, 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全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负责全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的具体工作;

市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履行价格信息动态管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ZJSP16-2012-0002 1.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项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动态管理政策. 2.研究分析全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走势, 制订全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的工作计划. 3.组织建设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络平台. 4.采集整理安装、 市政、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 人防等专业工程的常用材料市场信息价及相关工程造 价指数, 通过 《浙江造价信息》 和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定期发布, 按季度汇总发布全省各市人材机市 场信息价和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 5.制定价格信息的统一数据标准、 测算方法和发布口径, 对市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的价格 信息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七条 市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主 要工作职责: 1.配合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落实本辖区内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工作计划, 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数据标准和测算口径, 定期采集、 测算、 发布本辖区的建筑、 装饰材料、 当地建 设工程常用的材料市场信息价、 人工市场信息价、 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 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 施 工机械台班市场租赁价及相关工程造价指数, 其中人工和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须报省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机构核准后发布. 3.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内容、 标准和格式, 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上报本辖区的建设工程 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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