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07-02 |
200 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四 广东顺德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3 十五条的规定. 综上,本公司认为,三扬股份本次股票发行后累计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 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
二、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三扬股份依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制定《公司章程》;
三扬股份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制度,明晰了各机构职责和议事规则;
三扬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的保存;
三扬股份强化内部管理,完 善了内控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 从而在制度基础上能够有效地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 保护资产的安全和 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综上,本公司认为,三扬股份制定的《公司章程》内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有关规定;
各项规则、制度等能够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三扬股份建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清晰、运行规范, 能够保障股东合法权利;
三扬股份自挂牌至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审 议事项、决议情况等均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三 扬股份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
第二章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三扬股份在申请挂牌及挂牌期间,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 或违法,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扬股份本次股票发行严格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等规定履行 广东顺德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4 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扬股份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挂牌之日至本意见出具之日, 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c)累计发布了
51 份公告. 涉及本次股票发行事项,三扬股份共发布了
15 份公告,具体如下:
(一)2015年7月7日发布了《股票发行方案》(已取消);
(二)2015年7月7日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取 消);
(三)2015年7月7日发布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已取 消);
(四)2015年7月9日发布的《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公告);
(五)2015年7月9日发布的《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
(六)2015年7月9日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 公告);
(七)2015年7月9日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 后);
(八)2015年7月9日发布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 公告);
(九)2015年7月9日发布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