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6-07-02 |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1月7日8时. 预计会期
1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2 月2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公告编号:2018-053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 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 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协议,现拟签署《 〈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终止协议》 .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议案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公司拟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 协议书》 ,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 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 督导事务.
(三) 审议 《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议案 就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的事由, 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 《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的说明报告》 .
(四) 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 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公告编号:2018-053 为便于公司更换主办券商的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更换主办券商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 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