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6-07-09 |
36 个月内特定 期间供热供电收费收益权,双方将签订《收益权转让协议》.华光股份于专项计 划成立日起每个回收款归集日的次一个工作日, 向惠联热电分期支付基础资产的 购买价款, 每期应付价款即每个回收款归集日,资产服务机构惠联热电向监管账 户归集的回收款金额.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的总金额应等于惠联热电根据《购售 电合同》 有权向电力公司收取的全部特定期间内的电费收入与惠联热电根据《供 用热合同》有权向供热用户收取的全部特定期间内的供热收入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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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结构 国联证券担任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 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 资金用于向本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基础资产,即自专项计划成立起
36 个月内特定 期间供热供电收费收益权.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 基础资产回收资金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 户,由专项计划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 华光股份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 ,承诺在差额支付启 动事件发生时, 对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各预期支付额的差额部分,承 担补足义务.同时,华光股份签署《临时差额支付承诺函》 ,根据《临时差额支 付承诺函》的约定,华光股份在发生临时差额支付启动事件时,对前述事件所涉 现金流与预测值的70%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4、发行规模 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15 亿元,资产支 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优先级发行规模拟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 占总发行规模不超过 95%;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拟不低于 人民币 1,500 万元,占总发行规模不低于 5%.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 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华光股份认购.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具体发 行规模将以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金额为准.
5、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每期的预期存续期限将根据 相关规定、资金需求、基础资产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6、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 具体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 式由公司与管理人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4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绿色产业项目投资, 募投项目暂定 公主岭垃圾焚烧项目和乐平市垃圾焚烧项目, 最终投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绿色评估结果等因素确定. 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于公主岭市东南部环岭乡红旗村, 项目 设计处理生活垃圾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800t, 目前仅考虑建设一期, 项目一 期建设
1 台400t/d 炉排炉,配1*6MW 纯凝机组.项目建成后负责处理公主岭 市及周边地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经焚烧后最终转换成电能(发电上网).一 期工程正在建设中. 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于乐港镇龙溪村, 设计处理生活垃圾总规 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800t, 项目共建设
2 台400t/d 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处置生产 线,配套 2*7.5MW 纯凝机组,建设
10 座垃圾转运站,并配置转运车辆等相关 设施和管理系统.项目建成后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