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6-07-10 |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9页共59 页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 年A股市场经历了罕见的大幅波动,上半年高歌猛进,直冲云霄,6 月之后在去杠杆的 背景下飞流直下;
3 季度迎来了喘息之机,开始了连续反弹.而年底又由于所谓的 资产荒 带 来地产等传统行业复辟. 本基金在上半年坚守成长策略,净值也出现了较大的增长;
但很遗憾的是未能及时躲过
6 月 市场的巨幅下行;
7 月市场回暖后本基金在
4100 点左右迅速将股票仓位比重降至基金合约允许的 下限.之后,我们在
9 月中旬市场阶段低点附近迅速加仓;
年底前,我们认为市场尤其是中小板、 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又出现了较大的泡沫,我们将股票仓位又降低到了基金合约规定的下限.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868 元, 本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9.1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7.7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
2016 年市场波动仍将较大. 国内经济增长前景和全球经济发展动态都不甚明朗.过 去两年流动性结构宽松的格局可能会出现边际变化.成长类个股迎来了业绩考验时刻.反倒是传 统周期类行业个股在经过多年调整有望获得新生.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对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主要针对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进行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 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将《季度监察稽核报告》和《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审阅,并向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上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