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07-13 |
3 声明
一、本报告引用的资料主要由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 该公司 )提供,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资信 )对这 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二、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联合资信与该公司构成委托关系外, 联合资信、 评级人员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 客观、 公正的关联关系.
三、联合资信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 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联合资信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 序做出的独立判断, 未因该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 级意见.
五、本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
六、 本次跟踪评级结果自本报告出具之日起至相应债项到期兑付日有 效;
根据后续跟踪评级的结论,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跟踪评级报告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跟踪评级报告
一、跟踪评级原因 根据有关法规要求,按照联合资信评估有 限公司关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跟踪评级安排进行本次跟踪评级.
二、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 公司 或 江苏盐业 )前身为江苏省盐业 公司,于1987 年6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成立.
1997 年12 月,根据苏政复【1997】164 号文 批准,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 授权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1998 年至今,公司 历经多次增资,截至
2018 年3月底,注册资 本达到
156000 万元,江苏省人民政府持有公 司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原与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同 时行使江苏省范围内的盐行业管理和盐政执 法等职能,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并受 省国资委监管.根据《江苏省盐业监管体制改 革方案》(苏政办发〔2018〕27 号,2018 年3月27 日印发) 实行政企分开和市场化运营, 撤销各级盐业公司加挂的盐务管理局牌子 精神,公司原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现由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 省工商局等
8 家相关行政机关承担. 公司经营范围为:原盐、加工盐的销售. 实业投资,化工产品、机械、电力、种植、养 殖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建筑勘察 设计,国内外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 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 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交通运输、广告经营 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
2018 年3月底,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的子公司
13 家,其中全资子公司
8 家,控股 子公司
5 家 (含
1 家A股上市公司, 井神股份, 股票代码:603299);
公司本部设有人力资源 部、食盐专营事业部、企业管理部、计划财务 部、投资发展部、监察审计部等
15 个职能部 门. 截至
2017 年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为108.93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58.01 亿元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12.64 亿元).2017 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99 亿元,利润总额 1.90 亿元. 截至
2018 年3月底,公司(合并)资产 总额为 113.87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61.59 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12.78 亿元).2018 年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88 亿元,利 润总额 1.27 亿元. 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 北路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