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07-16 |
5000 万元;
2016 年1月1日起仍按原《土地 使用权租赁协议》执行.具体内容详见
2003 年5月12 日披露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03-09)及2003 年7月1日披露的《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3-15). 目前我公司拟用部分下属分公司水电站的电费收费权开展资产 证券化业务,发现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租赁期为
2000 年1月1日起至
2047 年12 月31 日止,租赁期共
48 年.根据《合同法》 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我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预计期限从
2019 年度至
2025 年度止,原《土 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有效租赁期限无法覆盖整个资产证券化项目期 间.为此,经我公司与国投公司协商后,双方同意仅对原《土地使用 权租赁协议》租赁期限条款进行修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签 订《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
(二)本次事项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三、《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定价依据 根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我公司与国投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我公司向国投公 司每年支付
22 宗土地租赁费为人民币
600 万元,按年支付.
四、 《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经与国投公司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 协议》仅对租赁期限进行修改,即原《租赁协议》第二条修改为 租 赁期限:从2019 年1月1日起至
2038 年12 月31 日止.租赁期限届 满前,在原《租赁协议》其他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双方应以原《租赁 协议》租赁期限为限续签土地租赁补充协议.因任何原因未续签土地 租赁补充协议的,双方承诺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的约定. 原《租 赁协议》其他条款不变,仍按原《租赁协议》执行.
五、 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仅对租赁期限进行修改,其他条款与原有租赁协议 一致,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放弃增资扩股中按我公司持有股份比例 10%优先购买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海公 司 )新股的权利,金海公司为我公司与国投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除 此外,我公司与国投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放弃权利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国投 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 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和情况.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应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放弃权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本次事项的相关文件,已获得 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国投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关联 交易,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己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没有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