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07-24 |
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 或批准文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9、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 11,111.75 万元;
净资产 10,111.5 万元;
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9.34 万元;
净利润-51.63 万元.
(二)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工业大道(小唐段)45 号
4、法定代表人: 陈雄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伍佰肆拾贰万玖仟玖佰元
6、成立日期:2005 年04 月20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 为船舶提供码头等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 流服务(以上项目持有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 ;
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持 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 ;
仓储:食糖、原糖、副食品;
销售:塑料制品,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 ,饲料、瓷砖、陶瓷土、农副 产品(不含活禽) ,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塑料编织袋;
人力搬运服务;
机械设 备出租;
自有场地出租.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9、 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 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 6104.9 万元;
净资产 5980.72 万元;
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00 万元;
净利润 103.92 万元.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华孚集团将对所属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不 再享有除所有权、国有资产处置权和利润分配之外的任何权益/权利.
2、托管范围为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3、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后,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商物流有限公 司的前期管理工作暂由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负责, 重大事项报中粮屯河批准执 行.
4、本次目标权利委托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原由华孚集团承担的债权、 债务仍由华孚集团承担.不涉及职工安置.
5、公司接受委托托管目标权益后,华孚集团向公司支付适当的托管报酬. 该托管报酬视被托管企业在托管期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含税)的情况由双方 酌情商定.该净利润不包括处置股权、资产等非经常性收入形成的利润.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受托管理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的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 商物流有限公司,有利于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况的发生.
六、审批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华孚贸 易发展集团公司签署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彦敏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本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 利于解决公司与大股东潜在的同业竞争,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没有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