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6-07-25 |
12、 《基金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2004 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3、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6月9日颁布、同年
10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月8日颁布、同年
7 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月29 日颁布、同年
7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 《指导意见》 :指中国证监会
2010 年10 月26 日公布并施行的《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 意见》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 年第一号)
5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和其他基金业务
26、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7、直销机构: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9、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网点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0、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1、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