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6-07-25 |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保本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本基金的保本期一般每
3 年为一个周期.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 年后对应日止;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 保本期自本基金公告的保本期起始之日起至
3 年后对应日止.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期到期前 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保本期的起始时间.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保本期即为 当期保本期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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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保本期到期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保本期届满日(自当期保本期开 始之日起至
3 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