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6-07-25 |
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 临2019-045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 年5月12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 核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0636 号) ,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 (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则的要求, 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审计保留意见、内控否定意见及业绩更正所涉事项
1、泰州汇通情况.公司对泰州汇通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泰州汇通)应收账 款8824.11 万元计提 30%坏账准备,年报及前期问询函回复显示,该项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主要系公司无法向该客户提供保供能力,于2018 年年初停止合作, 经子公司多次与对方协商未果,故计提 2647.23 万元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 露: (1)泰州汇通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图,并明确说明其是否与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
公司何时与泰州汇通签署业务合同及合同主要条款;
(2)截至目前账 款催收进展,后续拟采取何种措施追讨上述账款;
(3)审计意见表示公司未能 提供此项计提比例的具体依据, 请补充说明上述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前期计提是否充分;
(4)审计意见表示,公司未能提供剩余应收款项可回收性 评估的充分证据,请公司明确说明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上述应收账款当前是 否存在较大可能无法收回,若是,请补充说明未全额计提的理由,是否符合审 慎原则;
(5)在2018 年年初已与泰州汇通停止合作的情况下,公司迟至当前方 才披露上述大额应收账款收回存在困难,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请 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2、山东金石沥青情况.公司对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金石 沥青)应收账款
8284 万元计提 50%坏账准备,年报及前期问询函回复显示,山 东金石沥青于
2018 年11 月起因设备检修停产,后因原材料采购及银行债务问 题停产至今, 经整改后有望于
2019 年5月恢复生产并承诺在此后履行还款义务. 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山东金石沥青当前经营问题的考虑,根据 50%比例计提
4142 万元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 (1)截至目前账款催收进展,后续拟采取何 种措施追讨上述账款;
(2)就山东金石沥青的相关还款承诺,公司是否已与其 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书面协议;
(3)审计意见表示公司未能提供此项计提 比例的具体依据,请补充说明上述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前期计提是 否充分;
(4)审计意见表示,公司未能提供剩余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评估的充分 证据,请公司明确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当前是否存在较大可能无法收回,若是, 请补充说明未全额计提的理由,是否符合审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