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6-07-26

29

四、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和实现方式

30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30

六、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

30

七、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款

33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公开承诺事项

40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

41

一、 豁免审计与评估

41

二、 财务数据

41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42

一、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42

二、 律师结论性意见

43

第十节 中介机构相关信息

45 广州市德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5

一、 独立财务顾问

45

二、 法律顾问

45 第十一节 相关声明

46

一、公众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6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47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48 第十二节 附件

49 广州市德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6 释义 在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公众公 司、德晟股份 指 广州市德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晟有限、有限公司 指 广州市德晟照明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德晟照明实业 有限公司,系股份公司前身 祥亿投资 指 广州市祥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嘉实金融 指 深圳嘉实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德晟股份向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购买广州 市花都区东秀路以北、马溪路以南G12-XH07(B)(宗地 编号:14107020160010(B))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广州市花都区东秀路以北、马溪路以南G12-XH07(B) (宗地编号:14107020160010(B))地块建设用地使用 权 交易对方 指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东莞证券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 股转公司、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报告书》 指 《广州市德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万元、元指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受让方、受让人 指 广州市德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出让人 指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注: 本报告书中所列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加总结果 略有差异. 广州市德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7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 并特别对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 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 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中, 公司以现金购买花都区东秀路以北、 马溪路以南 G12-XH07(B)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土地出让方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完 成本次重组后,德晟股份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情况

2017 年11 月29 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委托广州市花都区国土 资源和规划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国 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花国土规划挂出告字[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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