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6-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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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7 号),经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 规划局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东秀路以北、 马溪路以南 G12-XH07(B)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 出让土地面积为 14,739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不高于 2.0;
建筑密度不高于 50%;
绿地率不高于 20%.准入产业类型为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LED 照明设备行业的企业,投资强度不低于 4,500 元/ 平方米,受让年限
50 年. 该宗地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 1,990 万元,竞拍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20 万元/次.
2017 年12 月29 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了本次交易的记录,公示地块编号为T2017-193 ( 宗地编号:14107020160010(B)) , 竞得单位为广州市德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竞得价格 为1,990.00 万元.
三、 现金支付安排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资金的来源 根据公司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签署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本次购入地块总价为人民币 1,990.00 万元,一次性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 广州市德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8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合计 1,990.00 万元. 本次竞拍所需款项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股东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已于
2017 年12 月15 日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竞买保证金 995.00 万元,该保证金在竞拍成功后已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可抵扣土地价款;
2、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德晟股份已向实际控制人吴维亮借款 900.00 万元, 可用于支付土地价款;
2017年12月7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借款相关议案, 并于
2017 年12 月8日披露了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通知以及关联交易 公告.2017 年12 月25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借 款的相关议案,并于当日披露了该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2017 年12 月15 日公司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的竞买保证金 995.00 万元中,部分款项来源于此次向实际控制人吴维亮的借款.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 相关议案前使用此次借款存在程序瑕疵. 公司在未履行完决策程序使用此次借款 主要是因为公司在确定竞拍该块土地使用权时到实际缴交保证金时的时间较短, 为了能顺利竞得此次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公司不得不提前使用了此次借款.公司 提前使用借款并非主观意愿造成, 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将吸取前述事项教训, 按照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的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综上,该程序上的瑕疵对本次重组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德晟股份与股东吴维亮
2017 年12 月12 日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 金额为 1,500.00 万元,该笔借款的年利率为 6%,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
2017 年11 月13 日至
2018 年11 月12 日,到期后本金及利息一并偿还,该借款利率 是参照同期银行信用贷款利率协商确定.同时协议约定公司向吴维亮的借款按 实际借款额计算,协议约定借款 1,500.00 万元,主要是因为不确定
2017 年12 月份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根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