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6-07-28 |
2015 年9月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上述文件予以披露(公告编号为:临2015-035) .
公司对于决定书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 董事长立即组织公司相关 人员召开专题会议, 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责 任人和完成时间.同时通过专人送达、传真和电邮的方式,向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 《关于对平顶山天 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15〕31 号)的有关内容,并组织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现将具体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金鼎煤化)2014 年从平煤股份购入生产原料(煤泥水)6882.47 万元,燃料煤 859.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 万元, 合计交易额 7741.54 万元, 金鼎煤化属于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平能创投)的全资子公司,平能创投实质属于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各单位职工持股 (平煤股份及下属各公司职工持股 为45.42%) ,该股权结构形式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向其倾斜,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七十一条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五款,10.2.4 条的相关规定,2014 年平煤股 份与金鼎煤化的交易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并进行披露. 整改措施:公司自查了从
2014 年与金鼎煤化的交易往来,金鼎 煤化
2014 年全年从平煤股份购进生产原料 (煤泥水) 6882.47 万元, 燃料煤 859.07 万元,合计交易金额 7741.54 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 河南监管局 《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认定 金鼎煤化为公司的关联方,由此所产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将公司与 金鼎煤化
2014 年发生的交易金额 7741.54 万元列入关联交易额.
2014 年关联交易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销售材料 341,566,002.59 571,772,606.18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销售煤炭 37,230,736.04 66,844,670.1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设备租赁收入 2,907,645.91 1,383,250.7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产品代销佣金 6,735,732.9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地质勘探 8,791,185.00 45,324,896.19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提供劳务 1,753,300.00 1,868,082.60 中平煤电 产品代销佣金 9,815,376.29 金鼎煤化 销售煤泥 68,824,700 金鼎煤化 销售煤炭 8,590,700 焦化销售 产品代销佣金 108,084.50 物资经营公司 销售材料 2,515,596.83 6,514,354.68 天工机械 销售材料 1,379,97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