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6-08-07 |
2015 年7月6日议案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 向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 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 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 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900 万股,不低于
500 万股.在前述范围内,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 年6月19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9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55.65 元/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 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 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59,531.66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宽带通讯终端产品升级和智能制造技术 改造项目 54,882.08 54,882.08
2 基于人工智能云平台的智慧家庭系统产 业化项目 31,062.61 31,0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