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6-08-17 |
1 ― 云县人民政府通告 云县政规〔2018〕1 号 《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已于
2018 年2月7日经云县人民政府第
1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公布,自2018 年3月25 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18 年2月23 日―2―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 补偿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国家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的需要, 切实维护被征 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 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县城市规划区 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 《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县 县城规划区土地综合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结合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属国家重点工程, 其用 地包括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和拆迁集中安置点用地, 国家依法统一征收. 第二条 征收土地的原则和标准.
(一)国有土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 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补偿. ―
3 ―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按附表
(一)执行.
(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按两个区段进行补偿(即:原 爱华镇段 〈含石房村控蚌组至大亮山隧道进口段〉 为一类区;
茂兰镇段、晓街乡段、忙怀乡段、原头道水段、幸福镇段为 二类区). 第三条 征收的宅基地、耕地、林地、经济林果、青苗、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和坟墓搬迁补偿,以清点核量数据为准. 第四条 拆迁安置实行分散自行安置和集中统一安置 相结合的办法,以分散自行安置为主、集中统一安置为辅. 集中拆除房屋的地点,拆迁户又确实无法自行解决宅基地 的,可实行集中统一安置,其余路段分散拆除房屋的拆迁户 一律采用分散自行安置的办法. 第五条 被征收宅基地实行集中统一安置的, 采用兑换 土地的方式补偿,做好基础设施(即三通一平)后抽签划定 宅基地, 面积差额采用货币方式补偿;
实行分散自行安置的, 采用货币方式补偿.需审批宅基地的,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 按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有关规定 给予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
第三章 补偿标准 第七条 宅基地补偿. ―
4 ― 宅基地(含单位和各类企业用地)补偿分为县城规划区 内和规划区外两个等段,标准按表
(一)规定执行. 第八条 耕地、林地和茶地等补偿. 耕地、林地和茶地等补偿,标准按表
(二)规定执行. 第九条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按结构状况实行补偿, 标准按表
(三) 规定执行.门、窗、灯具等,在表
(三)中没有名称和补偿 单价的,由涉及拆迁户提供购买时的发票或单据,涉及乡镇 征地拆迁办根据拆迁户提供的情况,再作当前的市场调查, 协商解决. 拆除建筑物实行奖励机制:通过公示,下发拆除通知之 日起,1―30 天内拆除的奖励
10000 元,31―50 天内拆除的 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