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6-08-21 |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2015 年10 月19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对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了反馈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择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经销商的标准和考虑因素 公司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引入年度采购金额较大、合作关系良好的优秀 经销商参与认购,期望通过资本纽带加强和深化公司与行业各类资源的合作关 系,多渠道、多手段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借助与优秀经销商的合作强化公司 品牌运作,巩固公司在我国北方市场的影响力,强化公司全国营销网络的市场推 广能力. 在2014 年10-11 月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时,公司向
2013 年度前三十 大经销商发出了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邀请. 受邀经销商根据自愿参与、自筹资金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认购. 部分受邀经销商由于: (1)资金压力;
(2)对资本市场及股票的了解较少;
(3) 所认购股份需锁定三年等原因放弃了参与本次认购的权利. 在部分受邀经销商反馈其认购意向后,公司根据本次发行额度、经销商综 合实力等因素选择了
12 名经销商 (通过汇添富定增
37 号和鹏华增发
1 号两个资 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
二、公司是否与参与认购的经销商约定未来订货数量或金额
2 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经销商的目的为通过资本纽带加强和深化公司与优秀 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参与本次认购的经销商均为公司合作多年、忠诚度较高的主 要经销商,公司对其的销售金额较为稳定,不存在因经销商参与本次认购而承诺 或保证未来订货数量或金额的情形.
三、公司对参与认购经销商的已有或未来订货在产品价格、发货、结算、 销售业绩奖励等方面的具体安排,对上述经销商的管理与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商模式,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经 销商根据合同约定并结合自身实际销售情况向公司报送月度和周进货计划, 公司 核实每项产品是否充足后下达订单. 经销商根据订单金额将货款汇入公司指定账 户;
公司核实货款到账后按照订单品项、数量等内容发货;
货物交付后,公司财 务部门根据货物的实际出库单、经销商确认的送货回单、货款支付凭据开具销售 发票,会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确认销售收入. 为了保障良好的市场秩序,公司对所有经销商实施统一的供货价格并制订 了统一的价格利润体系, 所有经销商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偏离零售价格和 批发价格销售产品,杜绝不正当的价格竞争. 公司根据《经销合同》、《市场秩序管理办法》等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对 所有经销商一律同等对待.若经销商完成合同任务,将根据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分 级进行不同的奖励;
若经销商未完成合同任务,将根据合同采取取消奖励、取消 单品或全部产品的经销权等措施.若经销商违反窜货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 其采取罚款乃至取消经销权的措施. 公司对参与本次认购的经销商的管理与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不存在差异.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