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08-23 |
com (0755)83501750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6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13,287,906股,占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总股本的 0.4889%.
2、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0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向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峰峰集团 )、冀中能 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邯矿集团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张矿集 团 )发行229,670,366股、93,558,477股、45,260,726股股份,共计368,489,569股股份,用于购买上述三公司拥有 的与煤炭开采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2009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 简称 中国证监会 ) 《 关于核准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09]707)号,核准了本次发行事宜.2010年6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68,489,569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采矿许可证尚未变更至公司名下,峰峰 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38,519,086股股份、14,390,218股股份和6,643,953股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办理了代保管,代保管股份合计 为59,553,257股.对于已办理代保管的股份,自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算3年股份锁定期.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 股本1,156,442,1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分别 由229,670,366股、93,558,477股、45,260,726股增加至459,340,732股、187,116,954股、90,521,452股, 办理代保管 的股份分别增加至77,038,172股、28,780,436股、13,287,906股,新增股份均为限售股. 2013年6月9日,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持有的除办理代保管部分的股份,即382,302,560股、158, 336,518股和77,233,546股三年限售期满, 于2013年6月18日上市流通 (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15日刊登在 《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因公司收购张矿集团宣东矿的采矿许可证已于2011年11月29日办理完毕, 张矿集团办理代保管的13, 287,906股股份自采矿许可证变更完毕之日起解除代保管并起算3年锁定期,限售到期日为2014年11月29日. 2013年8月19日、9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公司向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冀 中集团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4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4]173号),核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4年7月8日,公司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405,228,758股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锁定期自本次非公 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2014年7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0日、2013年9月17日、2014年1月16日、2014年2月11日、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7日、2014年8月16日刊登在 《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公司股东所持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限售到期日 张矿集团 13,287,906 认购增发新股 2014年11月29日 邯矿集团 28,780,436 认购增发新股 2015年12月31日 峰峰集团 77,038,172 认购增发新股 自相关《 采矿许可证》 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 冀中集团 405,228,758 认购增发新股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