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08-24 |
5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8月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 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并持有本基金任何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基金登记、注册、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 金的注册登记人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本基金的销售代理人 代销机构或销售代理人: 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销售的代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一号)
6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 定条件,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 基金终止日: 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 不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基金份额类别: A 类基金份额:指缴纳申购、赎回费而不缴纳销售服务费的招 商安泰债券基金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指缴纳销售服务费 而不缴纳申购费的招商安泰债券基金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 和B类基金份额仅在中国内地销售.H 类基金份额:指仅在中 国香港地区销售,并收取申购和赎回费用的招商安泰债券基金 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 金份额净值.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工作 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交易的申请确认日 T+n 日: 指T日后(不含 T 日)第n个工作日 认购: 指本基金在发行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存续期间内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 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卖 出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系列基金旗下任一基金的投资者向基金 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原持有基金(转出基金)的基金单位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单位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 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