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09-09 |
其余货物采购本国产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分公 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6 年8月30 日至
2016 年9月18 日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质量抽查经费
(六)及广州质检院皮革制品检验和科研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5 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 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 ;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 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28842162)或发电 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 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28842163)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账号:3602
0647 0920
0494 258
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 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