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6-09-09

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 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9月19 日14 时00 分(注13 时3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08 室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质量抽查经费

(六)及广州质检院皮革制品检验和科研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6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9月19 日14 时00 分 十

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08 室 十

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潮田工业区珠江路 1-2 号 十

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08 室 联系人:陈小姐 李先生 联系方式:020-28842163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28842162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质量抽查经费

(六)及广州质检院皮革制品检验和科研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质量抽查经费

(六)及广州质检院皮革制品检验和科研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包组一 质量抽查经费

(六)血糖乳酸分析 仪等设备 一批 人民币 31.32 万元 包组二 质量抽查经费

(六)车载冰箱等设 备 一批 人民币 7.5 万元 包组三 皮革制品检验和科研能力提升设备 购置 一批 人民币

179 万元

二、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 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 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4. 供应商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 ,如果 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5. 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 有关法规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方所提供的未达到所 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 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 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 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采购人与中标人认为 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广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 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