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6-09-11 |
2016 年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 成的承销团. 承销商:指负责承销本期债券的一家、或多家、或所有机构.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5 年宜城市建 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 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 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 项.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券托管机构、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人、 偿债账户监管人、 监管银行、 流动性支持银行: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城市支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2015 年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2015 年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指《2015 年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 《偿债账户监管协议》 :指《2015 年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
2016 年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债券偿债账户监管协议》 . 《流动性支持贷款协议》 :指发行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城市支行签 署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协议》 .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指国务院于
1993 年8月2日颁布的《企业债 券管理条例》.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 日和/或休息日) .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最近三年:指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两圈两带:指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和汉江 生态经济带. 襄十随:指襄阳、十堰和随州.
2016 年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文件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企业债券?2016?79 号 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发改财贸?2015?770号 文件同意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发行人内部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文件 本期债券业经2015年5月26日宜城市财政局宜财发?2015?59号文同意 和2015年5月20日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同意发行.
2016 年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宜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宜城中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