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6-09-13 |
(2)供应商、客户存在重叠的 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其他利益安排.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企业被注销或对外转让的情形,且存在大量的销售、 采购、劳务派遣等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发行人通过合肥冠元贸易有限公 策略研究. . . . . . . . . . 请务必阅读最后特别声明与免责条款 www.lxs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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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司、合肥泰翔贸易有限公司与雪祺电气发生交易的原因;
(2)合肥盛邦和安徽壹太是否 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的 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非关联化替发行人分担费用的情形;
(3)报告期劳务外派关 联方阜阳博亚未为派遣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处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等社保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形式规避用工单位应有义务或进 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4)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未就
2016 年发行人股改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缴纳个人所得 税.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前述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并说明前述情形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 规定. 5)发行人保荐机构系发行人持股 5%股东安元基金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 43.33% 的股权,且安元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一位副总经理亦同时投资发行人.请发 行人代表说明,安元基金投资入股发行人的决策过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2、煜邦电力 煜邦电力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为智能用电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公司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持续增长势头.2015-2017 年公司营收分 别为 5.43 亿元、 5.83 亿元和 6.19 亿元, 同期扣非净利润为
2667 万元、
3490 万元和
4530 万元.从财务角度来看,煜邦电力尚不能满足创业板上市标准的最低隐形红线.除此之 外, 公司还存在应收账款和存货账面余额较高、 涉嫌招投标违规、 股权转让复杂等问题, 这些问题或成为了公司 IPO 被否的重要原因. 发审委主要关注煜邦电力的问题如下: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智能用电产品毛利率偏低,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开发与服务 业务各期毛利率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毛 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的市场容量及可持 续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存货账面余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是否 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确认收入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标准是否谨慎充分,与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存货账面余额较大的原因,发出商品期后收 入确认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发行人主要通过参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省网公司、其它电力行业企业 公开招标进行销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客户的相关招投标等 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 未履行的情形;
(2)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工贸公司为持有发行人 7.47%股份股东圣德信 的主管单位及 100%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电力物资支付投标服务费的背景、原因、必要性、合理性,投标服务费定价的公允性,是否涉及商业贿赂. 4)发行人历史上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