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6-09-15 |
6 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对投 资项目的进度、投资预算的执行和使用、合作各方情况、经营状况、存在问题 和建议等每季度汇制报表,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项目在投资建设执行过程中, 可根据实施情况的变化合理调整投资预算,投资预算的调整需经原投资审批机 构批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 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 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自项目预选到项目竣工移交 (含项目中止)的档案资料,由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归档.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第二十六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二)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第二十七条 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一)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三)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四)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转让投资 规定办理.处置对外投资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7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有权决定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对外投资处置,且对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金 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超过该金额标准的对外投资处置则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部负责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 防止公司资产 的流失.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对新建公司派出经法定 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参与和监督新建公司的运营决策. 第三十二条 对于对外投资组建的子公司, 公司应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的董事长,并派出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对子公司的运营、决策起重要作用. 第三十三条 派出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和被投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切 实履行职责,在新建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实现公司投资的保 值、增值.公司委派出任投资单位董事的有关人员,应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等 形式,获取更多的投资单位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情况.派出人员每 年应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接受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并向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 告,接受公司的检查.
第七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第三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 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 资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企 业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长期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财务部根据分析 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便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进 行分析,维护公司的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