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6-09-16

发 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2 我们合同解除 权的限制 本保险条款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 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6.3 职业或工种的 确定与变更 我们将按照事先公布的职业分类表确定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您可以通过本 公司网站、服务热线或服务场所工作人员查询到此表.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的,您 或被保险人应于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被保险 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我们于 接到通知后,向您退还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应减收的相应保险费;

其危险程度 增加时,我们于接到通知后,向您加收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应加收的相应保险 费. 但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 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自其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 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未 依前款约定通知我们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 的比例计算并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在我们的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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