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6-09-20 |
从结构上分类的平台式和滚筒式;
从颜色上分类的单色和彩色绘图仪. (5) 多用途打印复印机 包括打印/复印/传真多用机等. 不包括 A4 幅面打印速度大于 60ppm 或能复制开本大于 A1 规格的打印复 印机. (6) 扫描仪 包括手持式扫描仪、平板扫描仪、图纸扫描仪、立式扫描仪、其他高速扫 描仪与计算机配套使用的扫描设备等. 不包括不带打印功能的条形码扫描器和笔式扫描器. (7) 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 包括计算机/服务器机内电源(带机内防护外壳或不带机内外壳的内置电 源)额定功率小于
1300 瓦.及信息技术设备用的电源适配器、充电器. 不包括专为干电池充电的充电器. (8) 电脑游戏机 包括与显示设备配套使用的电脑游戏机. 不包括手持式掌上游戏机、商用游戏机. (9) 学习机 包括与显示设备配套使用的学习机.
3 不包括手持式学习机. (10) 复印机 包括彩色或黑白的静电复印机、重氮复印机、小胶印机、油印机、数字式 一体化速印机、缩微阅读(复印)机、胶版复印机、油印机、静电感光复印设 备(直接或间接法)、带有光学系统的感光复印设备、接触式的感光复印设备、 热敏复印设备、供电电源覆盖 220V 单相交流电(包括适配器供电)的平板印 刷机、胶印机等. 不包括能复制开本大于 A1 规格的复印机. (11) 服务器 包括具有服务器功能的磁盘阵列、网络服务器、刀片服务器等.额定功率 小于
1300 瓦. (12) 收款机 包括普通型电子收款机、在线型电子收款机等.
3 认证依据标准 信息技术设备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是 GB 4943.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其中电脑游戏机和学习机产品认证依据标准为 GB 4943.1, 收款机为 GB 4943.
1、 GB 9254. 认证依据标准按照国家认证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如果认证依据标准发生 变化时,信安中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标准转换实施方案,并在信安中心网站 (www.isccc.gov.cn)上公布.
4 4 认证模式 4.1 认证模式种类 信息技术设备实施规则规定的两种基本认证模式是: (1)对于 I 类或 II 类设备 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2)对于非 I 类或 II 类设备 型式试验+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获证后监督方式包括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市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 品一致性检查. 信安中心将基本认证模式细分如下: 模式
1 型式试验+获证后产品一致性检查 模式
2 型式试验+获证后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获证后产品一致性检查 模式
3 型式试验+获证后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获证后产品一致性检查+获 证后市场或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 模式
4 型式试验+获证后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获证后产品一致性检查+获 证后市场或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查 4.2 认证模式采用原则 初次认证委托的生产企业采用模式 2.已获证的生产企业,当涉及生产企 业搬迁、增加 OEM 制造商、扩展产品防电击类别时均采用模式 2,其他情况根 据认证产品的防电击类别(Ⅰ、 Ⅱ、 Ⅲ)和生产企业类别(甲
1、 甲
2、 甲3)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