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6-09-21

2012 年12月31 日,公司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了保证 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广州证券决定指派石志华先生和李中流先生接替担任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石志华先生和 李中流先生,持续督导责任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石志华先生简历 石志华,男,保荐代表人,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硕士,经济师,2004年通过保荐代表人 胜任能力考试.主要从事公司改制、发行承销和资产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业绩有:主办 广百股份和珠江啤酒IPO项目,广州友谊和广东甘化股权分置改革项目. 李中流先生简历 李中流,男,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多年,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改制发行上市、再 融资、并购重组项目经验,参与过顺威股份IPO项目、珠江啤酒IPO项目、广百股份2010年非公 开发行项目、广百股份200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等多个项目.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7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国有股权划转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太极股份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公司 ( 划出方,以下简称 中国电科 )与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划入方,以下简称 投资控 股 )于2014年12月10日签署了 《 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协议》.

一、 协议签署情况 《 国有股权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1、划出方:中国电科

2、划入方:投资控股

3、划转的国有股权的数量:10,489,060 股,占太极股份总股本的3.82%

4、协议签订日期:2014年12月10日 根据 《 中国电科关于无偿划转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电科资函[2014] 277号),中国电科决定将其持有太极股份3.82%的股权 ( 计10,489,060 股)无偿划转给投资控股.划转完成后,中国电科持有投资控股100%的股权,投资控股持 有太极股份3.82%的股份,中国电科第十五研究所仍持有太极股份股份37.86%.公司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更,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二、 划入方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中国电科全资控股的国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10层1007室 法定代表人:胡爱民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4956 ( 4-1)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1783888X 成立时间:2014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资咨询等业务 根据 《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次太极股份国有股权无偿 划转事项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 本事项尚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4-044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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