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6-09-25 |
2013 年8月30 日及
2013 年10 月15 日分别刊发通函及公告,内容包括「中兴通 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善逼
5 权激励计划条款,激励对象已行使所获授予的余下的股票期权,导致本公司股本增加,因此需 要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 此外,根泄ぜ嗷岚洳嫉摹豆仂督徊铰涫瞪鲜泄鞠纸鸱趾煊泄厥孪畹耐ㄖ芳啊渡鲜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建议对《公司章程》涉及分 红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建议修订如下: 原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二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发行普通股4,185,896,909 股, 包括 755,502,534 股的 H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18.05%;
以及 3,430,394,375 股的内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 股总数的 81.95%.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发行普通股 4,192,671,843 股,包括 755,502,534 股的 H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 普通股总数的 18.02%;
以及 3,437,169,309 股的内 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81.98%.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85,896,909 元.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