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6-09-27

12 14.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 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可根据第 14.5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 14.2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而予以 拒绝. 14.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 息. 14.4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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