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6-10-14
目录第一部分:本案基本事实

1 第二部分:原告请求权的法律基础与论证结构

2 1 请求权的法律基础

2 2 原告请求应当得到支持的论证结构

3 第三部分:本案焦点问题的发现与相互关系

4 1 焦点问题的发现

4 2 焦点问题的相互关系

4 第四部分:原告对焦点的详细论证

5

一、分析焦点之一:被告行为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5 1 被告出具《京华市投诉(举报)回复函》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5 2 被告出具《回复函》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6 3 被告出具《回复函》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在《行政诉讼法》的排除受案范围之内 ?6

二、分析焦点之二: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7 1 关于原告主体资格的规范分析

7 2 关于原告主体资格的效果分析

8

三、分析焦点之三:被诉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

10 1 被告所述西南省工商局的证明内容前后不一

10 2 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足够证据

10 3 西南省工商局所作出的证明没有合法性

11 4 西南省工商局的证明没有足够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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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析焦点之四:被诉行政行为认定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行为不是广告属于适用国 内法错误

14 1 本案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行为属于非法烟草广告 ?

14 2 对于烟草广告的认定应该采取从严原则

16 3 被诉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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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析焦点之五:被诉行政行为未认定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行为适用国际条约属于 适用法律错误

21 1《控烟公约》等国际条约是我国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

21 2《控烟公约》及其《实施准则》应该在本案直接适用 ?

22 3 被告对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行为的认定在国际法方面存在适用法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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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焦点问题分析的总结与推理结论

27 第五部分:本案对法制建设的启发与制度改进建议

28 ? ?

1 ? 第一部分:本案基本事实 ? 经原告充分调查取证,现将本案所涉及的基本事实陈述如下:

1 ? 京华市系直辖市, 与西南省属于同级行政单位, 西南省对京华市不存在行政管辖权.

(见 组委会对案件事实的答复)

2 ? 被告下属京华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下称 京华中心 )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例》合法登记注册并从事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为市民政局.

3 ? 京华中心接受黄金叶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黄金叶公司 )捐赠

1000 万元,并设 立 金叶发展基金 , 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的 母亲水窖 及 金色童年快车 两个公益 项目,并在赞助活动现场树立大型赞助用语标语和标牌.

4 ? 赞助活动后,京华中心与黄金叶公司合作在周边县域开展以黄金叶公司赞助用语 金叶 映秋实,华彩写人生 为题的中学生作文比赛,黄金叶公司派员参加比赛时身穿该公司 的工作服,前胸印有 黄金叶公司 的字样,手臂上带有 志愿者 袖标,烟草公司还 以此用语为网页上的标识.

5 ? 在《京华新晚报》2010 年11 月16 日第四版报道了烟草公司的赞助活动.

6 ? 原告于

2010 年12 月13 日针对上述案情基本事实向被告提出申请,对被告下属京华中 心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告知原告.

7 ? 被告于

2011 年2月15 日向原告发出了《京华市民政局投诉(举报)回复函》 (下称《回 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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