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6-10-14 |
第十三条: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禁止利用五类媒介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的规定.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 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1.6 以上法律规范论证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行为违反《控烟公约》相关规定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26 条:有效条约对其各当事国有拘束力,必须由各国善意履行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27 条:一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 ? ?
3 ?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下称《控烟公约》 )第一条对烟草赞助、广告的定义 《控烟公约》第十三条关于广泛禁止烟草赞助与烟草广告的规定
2 原告请求应当得到支持的论证结构 原告论证结构图 我方需要同时论证被诉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告具有主体资格、被诉行政 行为应撤销.三者同时成立,我方请求即应得到支持.在主张被诉行政行为应予撤销时,所 列的三个论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时主要证据不足、被告适用国内法错误、被告不适用公约 错误, 只要有一个论点得证, 被诉行政行为就应撤销. 在论证被诉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时, 只需证明主要证据不具有证据资格或证明力不足,该论点即得证;
在论证被告适用国内法错 误时,需同时论证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行为属于非法烟草广告和被告认定错误,此论点才 得证;
在论证被告不适用公约错误时,需同时论证公约是行政法的渊源、公约的性质决定其 应当得到直接适用及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公约三点,此论点才得证. 被告的认定错误 ? ? 主要证据证明力不足 ? 被诉行政行为主 要证据不足 ? 公约是行政法的渊源 ? 公约的性质决定其 应当得到直接适用 ? 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 的行为明显违反公约 ? 被告适用国 内法错误 ? 被告不适用公 约属执法错误 ? 被诉行政行为 ? 应撤销 ? 原告请求应 得到支持 ? 被诉行为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 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 利害关系 ? 择一?同时 ? 成立 ? 同时 ? 成立 ? 择一?同时 ? 成立 ? ? 主要证据不具有证据资格 ? 有证据资格格 ? 原告具有主体 资格 ? 被诉行政行为属于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的行 为属于非法烟草广告 ? ? ? ?
4 ? 第三部分:本案焦点问题的发现与相互关系 ?
1 焦点问题的发现 原告方通过研究案卷材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发现本案中存在以下几 个争议问题:
1 被诉行为是否为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2 原告与被诉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 被诉行为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分?
4 被诉行为认定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行为不是广告是否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5 被诉行为认定京华中心和黄金叶公司行为不适用国际条约是否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由于是否为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决定了原告的起诉是否正确, 而原告与被诉行为是 否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原告是否有主体资格, 被告又在答辩状中认为原告不具有起诉 条件、不是适格主体,所以我方将论证被诉行为符合受案条件且原告具备主体资格,这是整 个案件审理的基础.另一方面,原告认为被告作出被诉行为所依据证据不具备合法性、证明 力不足,所依据法律错误,只要证明其中一点就可以认定被诉行为违法应当被撤销.结合上 述分析,原告方提出了上述五个焦点问题并逐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