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6-10-15 |
一、交易概述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菱电子 )系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北洋 、 公司 或 转让方 )的参股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企 业(证券代码:871018).
为推动华菱电子战略落地,进一步优化其股权结构,促进其长 远发展,新北洋拟将持有的 764.80 万股华菱电子股权(占华菱电子总股本的 8.00%)分 别转让给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鲁信康大 )、山东华宸 财金新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华宸财金 )、济宁海达信科技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济宁海达信 )、石河子新海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 新海科 )、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 聊城昌润 ) , 股权转让价格均按 10.25 元/股确定, 转让股权的总金额为 7,839.20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 (万股) 受让比例 价格 (元/股) 金额 (万元)
1 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320.00 3.35% 10.25 3,280.00
2 山东华宸财金新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49.40 1.56% 10.25 1,531.35
3 济宁海达信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9.00 1.24% 10.25 1,219.75
4 石河子新海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95.60 1.00% 10.25 979.90
5 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80.80 0.85% 10.25 828.20 合计 764.80 8.00% - 7,839.20 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海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门洪强先生 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石河子新海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2-5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门洪强 认缴出资额:4873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5日主营业务: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 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新海科总资产为 5,247.47 万元, 净资产为 5,247.47 万元,当年实现净利润 814.18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门洪强先生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前,新海科已持有 3,150 万股华菱电子股份,股权比例 32.95%.
三、其他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介绍
1、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金马路
9 号研发综合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鲁信康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伯哲) 认缴出资额: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20 日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项目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