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6-10-16 |
6 C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及 H 股分别於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联交所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家经营权」 指 天津市建委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授予佳源兴 创於天津市文化中心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维修及更新该等设施以及提供供冷供热服务的独 家经营权,为期
26 年 「该等设施」 指 於天津市文化中心已兴建的设施,包括但不限於 三个集中能源站、变电站、集中冷却塔、埋管 井、地下水井以及其他供冷供热设施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该等供热协议」 指 二零一五年天津地铁资源供热协议及二零一五年 天津乐城置业供热协议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佳源兴创」 指 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中 国天津市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以於天津市 文化中心投资及运营该等设施以及提供供冷供热 服务 C
7 C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百分比率」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适用於一项交易)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服务期」 指 根阋晃迥晏旖虻靥试垂┤刃榧岸 一五年天津乐城置业供热协议供热的服务期,由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三月 十五日止 「股份」 指 本公司现有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 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委」 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为天津市人民政 府的一个政府机关 「天津市文化中心」 指 天津市文化中心,位於中国天津市河西区,总面 积约为
90 公顷 「天津城投」 指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兼天津市政投资的唯一股 东,持有天津市政投资 100% 股权 「天津乐城置业」 指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天津市政投资的全资 附属公司 「二零一五年 指 佳源兴创、天津乐城置业及天津元易诚於二零 天津乐城置业 一五年二月十六日就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至 供冷协议」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期间佳源兴创向天津乐城 置业供冷而订立的协议 (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 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的公告中) C
8 C 「二零一四年 指佳源兴创与天津乐城置业及天津元易诚天津乐城置业 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就於二零一四年供热协议」 十一月十五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五 日期间佳源 兴创向天津乐城置业供热而订立的协议 (有关详情 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的公 告中) 「二零一五年 指 佳源兴创与天津乐城置业及天津元易诚於二零一 天津乐城置业 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就於服务期内佳源兴创向供热协议」 天津乐城置业供热而订立的协议 「天津市政投资」 指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持有本公司 50.14% 股权 「天津地铁资源」 指 天津地铁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天津城投的间接 附属公司 「二零一五年 指佳源兴创与天津地铁资源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天津地铁资源 二十九日就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 供冷协议」 九月三十日期间佳源兴创向天津地铁资源供冷而 订立的协议 (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 年五月二十九日的公告中) 「二零一四年 指 佳源兴创与天津地铁资源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天津地铁资源 十四日就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零一五 供热协议」 年三月十五日期间佳源兴创向天津地铁资源供热 而订立的协议 (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 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的公告中) 「二零一五年 指 佳源兴创与天津地铁资源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天津地铁资源 十三日就於服务期内佳源兴创向天津地铁资源供 供热协议」 热而订立的协议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