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6-10-21 |
4 5 是指诉讼法. 刘凯湘教授向学生们举例: 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以及处以何种刑罚,这是实体法的 问题.比如最近的'
昆山龙哥反杀案'
,于海明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是否 构成正当防卫,这是需要刑法进行认定的. 但出现一个犯罪行为时,针对嫌疑犯如何抓捕、如何审判以及如何执行刑罚, 等等,这是一套完整的程序.这就是刑事诉讼法要解决的问题. 通常来说,一门实体法有与之对应的程序法,有刑法就有刑事诉讼法,有民法 就有民事诉讼法,有行政法就有行政诉讼法.这就是讲的所谓的三大实体法和三大 诉讼法,称为 三法三诉 ,是最重要的法律门类. 第三,国内法与国际法.一个国家依据主权制定,或者由立法机关、立法机关 授权的其他机关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各种法律渊源都是国内法.国与国之间也 有很多行为、利益关系需要指引和规范,这就是国际法. 第四,基本法与特别法.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里面,宪法是基本法,也是根本 法、母法,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部门是特别法.这是第一个层级,比如民法、刑法. 放低一个层级,在各个法律部门之中,也存在基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比如说我们 现在正在编纂的《民法典》就是一个基本法,但是《民法典》也不可能囊括所有的 民事法律规范,仍需要大量的单行法,这些单行法就相当于特别法. 刘凯湘教授在向新生们简单介绍了法律、法学的基本概念以及法律的四大分类 后,开始正式向学生们讲解民法学的具体内容. 何为民法 首先,关于何为民法.依刘凯湘教授之见,任何一个法律或者法律部门都会有 自己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有的调整对象.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需要不 同的行为规则. 比如,刑法负责界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施加何种刑罚;
刑诉法是解决犯罪嫌疑人从拘捕到审判执行的一套程序问题,约束公安机关、检察 机关和审判机关等;
婚姻法主要规范结婚条件、离婚条件、婚姻家庭、亲子关系;
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 财产关系. 刘凯湘教授表示,人之为人最基本的利益就是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 人从生下来就要吃饭,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买房、买车,需要基本的物质生存 与生活条件的保障,这些需求的满足和实现都需要人们进行大量的社会关系,这些 社会关系都是财产关系;
又比如有人发明了专利,转让了专利权并取得收入,这也 是财产关系.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人 类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人的基本需求,追求经济利益、追求财产利益光明正大. 正是因为有自然人对财产利益物质享受的不断追求,人类文明才得以发展,国 家才得以强大. 人除了生物意义上的概念,还有社会上的人、文化上的人、精神上的人,所以 人有人身利益.人希望得到尊重,人有尊严,人有隐私,人有名誉,人有自由,包 括行为自由、表达自由等等.所以一个人从生到死,除了追求物质的享受,还有其 他的追求,精神层面的需求,需要参加大量的非财产的关系.而上面说的这些社会 关系都是由民法进行调整的.而这些法律关系都是由民法进行调整的. 民法的目的和功能 其次,民法的目的和功能.刘凯湘教授认为,民法的使命及目的对于国家的重 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民事主体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是一个政府、 一个国家得以存在的唯一正当性依据.最强大的政府、最强大的军队、最强大的税 收,如果不是用之于民,如果不是为了人民的富足、安宁、幸福,就失去了合理性 和正当性.民事权利是一切社会制度追求的终极目的,是人民的权利、人民的权益, 这是民法所要达到的目的. 同时, 刘凯湘教授表示, 现在 《民法典》 的编纂不仅仅是部门法立法技术的完善、 立法表达形式的完善,而是涉及到整个治国理念、治国方式的进步.所以,党中央 在将民法典写进中央报告的时候, 是把 《民法典》 放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定位上. 民法肩负着非常重大的任务. 民法的调整对象 最后,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部门,但民法又是非常复